活得像一個人就會有愛恨情仇的情緒,有時候會遇到一些人,他們對於生命中遇到的挫折、傷害、委屈…太淡然了,淡然到讓我懷疑他們是不是還認真的活著,懷疑他們是不是勉強的欺騙自己。
前陣子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張韶涵:對於那些傷害我的人,我做不到感激!」看完了內容心有戚戚焉。
不論是心靈雞湯、智慧語錄還是現在很多人喜歡嚷嚷的正能量,常常釋放一種違背人性,也不合邏輯的訊號,譬如說
感激傷害你的人 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志
感激欺騙你的人 因為他增進了你的智慧
感激中傷你的人 因為他砥礪了你的人格
感激鞭打你的人 因為他激發了你的鬥志
感激遺棄你的人 因為他教導了你該獨立
感激絆倒你的人 因為他強化了你的雙腿
感激斥責你的人 因為他提醒了你的缺點
或我之前提到的奧客是你的貴人
我也曾經很沉迷這類的文字,覺得這樣的境界很超脫,覺得這樣的語言讓自己有一種脫俗的高度…,但實際上這樣的語言未必讓自己更好。
比如說,那些曾經深深傷害過我的人,也許他真的磨練了我的心志,但這輩子除了他也沒有人再這樣傷害過我,換句話說這個被磨練的心志,其實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遇到他,我的人生可能會更好,既然如此為什麼非要勉強我感謝他﹖
所以對我而言報復他最好的方法不是復仇,而是漠視這個人曾經出現在我的生命,當他不存在過就是對我自己最好的救贖。
從某個角度看,這些文字也是一種虛偽和扭曲,甚至是討好惡人,因為不去譴責、制裁那些專門傷害、欺騙、中傷別人的加害者,卻要求深陷痛苦的受害者扮演智者去原諒他們,怎麼想都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就像我們常看到一些新聞,某個公眾人物被惡意中傷、造謠、毀謗,為了自清所以到法院按鈴提到,後來造謠的人覺得苗頭不對決定道歉,這時候就會跳出很多和事佬勸被傷害的人要展現寬容、原諒,這個時候被害人反而要承擔輿論的道德壓力,因為自己繼續提告,就變成自己是愛計較的小人。
更荒謬的是,那些被原諒的加害者就會改變嗎﹖他們往往只會找到下一個被害者而已。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都覺得無奈與感慨,這是何等虛偽的社會價值啊﹗
所以,想愛就愛,想恨就很,恨也可以是一種向上的動力,何必勉強自己,做自己,快樂就好。
張韶涵:對於那些傷害我的人,我做不到感激!
(本文作者林家泰 職業培訓師與社會觀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