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者必須學會放權力,這是對你與下屬的成長
在主管或領導者在權力方面來說,最容易出現兩種現象:
第一種是不懂得放權力給下屬,自己背著許多責任,每天忙得要死但心中想著下屬為什麼沒有能力。
第二種,將所有權力丟給下屬執行,自己卻什麼也不做。
第二種現象的主管當然不用說,他絕對不是一位好主管,至於第一種現象,則是最常發生,也是讓下屬感到被不信任的開端。
但當你願意把權力放出去給下屬,就是代表著你對他的信任,也表明了他該為這個權力與事情負起責任。這部分我在「影響力」中有提到過。
現在我們來看看領導者「放權」的三個口訣,分別是「分、看、給」
第一,「分」,#把責任授權分出去,你給與他權力,讓他為某個區域負起責任。
例如,你指派他去執行某項銷售企劃案,而且給予他完全的權力去做決策、動用人事與資源,但同時他也要為企劃的#結果負責,這就是「分」。
當下屬感覺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權力時,他會感受到這是一種信任與尊重,有助於增進下屬的責任感與執行力。
如果你的下屬光是在「分」任務時,就覺得「很麻煩」、「為什麼是我」的態度時,你必須要小心,這樣的人 #通常沒有責任感心態。
當然,你所分配的任務一定是在該職務的職責範圍內,除了老闆,很少人喜歡去做超乎工作範圍的事情。
第二「看」,監督權力。
#管理者的職位目的就是去監督與確保產品是有品質的,同樣的,領導者也有這份職責。
當你把權力交付出去後,並不代表你不需要為事情負責,#而是一定要持續的追蹤,確保你交付權力出去的對象能夠妥善的把事情做到最好。
例如,領導者交付了銷售企劃案給經理,那麼他每天就需要跟經理確認企劃案的進度、確保有處理遇到的障礙,這就是「看」。
第三,「給」,指的是給予協助。
有兩種類型的下屬,在遇到問題時會發生不同的情形,一種是「遇到任何問題,都不試圖解決,而是不斷尋求主管的協助。」,第二種下屬則是「盡力解決,但真的無能為力」。
在處理第一種類型的下屬時,主管可以運用「提問」方法,詢問他:「那你認為可以怎麼解決?」這種第一類型的員工,多數是「懶得想」或是「突發狀況不知道該怎麼做」,因此可以「給予」他「提問」,去引導他想出解決方法。
至於第二類型的下屬,畢竟他已經努力嘗試了,主管則是要適當的給予協助,直到狀況解決,而非把問題丟回去給下屬自己處理。
主管需要提高自己的辨識能力,暸解員工發生問題時是屬於哪個類型,因此你才能夠有效解決並給予協助。
說起來很簡單,但實際執行起來會有各種問題,像是下屬的反對意見、拖延時間、沒有做完等等的意外狀況。但如果能夠照著這個思路走,會建立起你與下屬之間的信任度、責任感與協調能力。
很多領導者害怕的就是:「如果我又交給你,怎麼能確保事情不會重蹈覆徹?」所以就緊緊抓著權力事情不放手,但這就是為何領導者或管理者總會過度負荷的原因。
所以,當你能夠信任員工的能力,願意把責任交付給對方時,就是讓他參與團體的一部分,提升他對團體的責任。
文章來源:老闆,你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