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徐熊均專欄】青春護理師強勢襲來!!!!院方逼我離職,年老色衰就該死?

案例分享

護理師這行業其實圈子很小,一點事情很容易就會在業界傳開,這是一位護理師的故事,這天上班幾個醫生在討論最近新來的幾個實習護理師辣翻了!又年輕貌美不像那個某某某,明天把他資料網上報之後請人資處理掉她吧,老娘我才剛滿30你們這些臭男人!老娘都沒閒你們又老又禿,隔日中午休息完,人資找我某某某謝謝你些年對本院的付出,你很棒!非常負責任對於自己的職務盡忠職守,了不起!負責等等等屁話之後,要我簽離職單,若事你不簽就要在這行業封殺你,甚至薪水、加班補休時數、未休完特休假等等全部都不發給你,這時候我的心理OS也太XXX真巧阿!你不知道護理師之間有流傳對付你們的大絕招沖(衝) 脫(拖) 泡(報) 蓋(告) 送嗎?接下來親愛的學妹們~讓學姐來指導你如何使用大學招,讓醫院人資還有你的主管哇哇叫吧!!嘻嘻嘻嘻(邪惡的微笑~)

 

第一部沖(衝)

首先記得先穩住在場所有主管,但是千萬不要就寫下去摟~因為簽了離職單就喪失資遣費及請領失業給付的權利了,除非你能證明【被迫或被騙】,但是要證明【被迫或被騙】是相當困難的,這時不要懷疑更不要害怕,你可以不要簽,直接離開公司向公司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最後不要簽~不要簽~不要簽,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第二部脫(拖)

也千萬不要被騙或被嚇到,這時候院方或是護理長會對你奪命連環摳,這時候不要接~千萬不要接電話,否則你會氣死!同時院方也會傳訊息通知說你不簽離職單會無法領薪水,凸!請你遵守國家法令OK~不要理不要管就對了,公司不能預扣你薪水這是違法的,你可以明白告訴雇主或你的主管,公司不得預扣勞工工資,更不得不按期給付勞工工資。

 

 

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基法第27條: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如果違反限期給付,依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2款,處2萬~100萬罰鍰,看是罰款高還是要付給你的薪水高。

 

第三部泡(報)別懷疑!違法雇主檢舉就對了

勞工局處理勞資問題有兩條路線,一是申訴檢舉,勞工局經勞動檢查確認違法情節後,依法開罰,但這只限於行政裁罰,並不會釐清雇主要返還多少工資、加班費、資遣費(勞工局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如果要追討工資、資遣費或加班費等權益,要另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同樣是向勞工局申請,兩條路線並不衝突,調解如果失敗,後續就是走法院訴訟追討。

 

第四部蓋(告) 這邊提供給勞工們申訴方式和若是需要走到訴訟可免費諮詢的方案

 

勞動部:可申訴之相關單位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0/5999/14489/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s://www.laf.org.tw/

 

第五部送(爽)鬧翻了!調解通常會不成立,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嗎?公司會被勞檢罰錢嗎?

 

通常你去申訴或檢舉一般會先進入勞資爭議調解的狀態,若公司有不給加班費等等違法情況,這邊需要先提一下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違法情況必須自行蒐證,要是公司確實有違法狀況,那人資就得面對勞動檢查,被抓到公司就準備繳交罰款摟~此時公司在勞資爭議調解的狀態下,可能會提出撤掉檢舉或給予資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到這階段就可以衡量是否要真的撕破臉,這時就必須特別注意被資遣相關權益。

 

至於萬一調解無法解決雙方問題,勞工此時可持勞資協調「不成立」之會議紀錄及身分證件至公立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但千萬留意會議紀錄內容必須清楚載明「非自願離職」事由,就業服務站才能協助申請喔~

 

文/徐熊均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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