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可以當法官!
事情是這樣的: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民法官法,未來只要是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將由6名國民法官和3名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平均每年500多件,訂於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持續住4個月以上,就有資格成為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在執行職權期間內,依法給予公假及3000元日支薪。
●原則上連日接續開庭,但庭期還是取決案件複雜程度。
●我可以不要當國民法官嗎?
以下是可拒絕的資格:
1. 年滿 70 歲以上。
2.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之教師。
3. 在校學生。
4. 有病在身執行職務顯有困難或執行嚴重影響健康。
5. 養育親屬之需求而執行職務顯有困難。
6. 發生重大災害,有處理之必要。
7. 有其他重大事故而執行職務顯有困難。
8. 曾經參與擔任過國民法官,而未滿一定期間。
如果要做出 #有罪認定,必須要取得 ⅔ 以上的同意票,而且必須 #同時包含 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的同意票。在量刑的時候,如果是 #死刑量刑,門檻一樣是必須取得 ⅔ 以上的同意票;除此之外的一般量刑情形,則須取得 ½ 的同意票。同樣地,量刑也必須 #同時包含 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的同意票。
●我當國民法官判人有罪,會不會害我被挾怨報復?
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依職權或依聲請,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例如派員隨身保護安全、隔離、集中住宿等,由法院視具體情形需要而定。
大家有沒有看過 #失控的陪審團 這部電影呢?裡面也有演到為了保護陪審員,讓陪審員集中住宿的劇情唷!(這部很好看,小編推薦大家看看。
如果大家還想聽更深入的參審制介紹,推薦大家聽 #法客電台 的這一集唷
EP50|司法改革向前行 國民參與審判是否可行? 法客電台 BY 楊貴智
圖文來源:生活法律便利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