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職場暴力事件頻傳,造成職場營運困擾,也促使職安法明定工作者健康保護事項。職安法 103 年 7 月 3 日實施,第22 條規定 50 人以上事業單位應雇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執行各身心健康危害保護事項,此依規定影響國內所有行業,造成企業 甚大困擾,不知如何適應。 職安法、施行細則及設施規則,明定事業單位應制定保護職場工作者身心健康之各項安全衛生預防措施;本課程旨在協助貴事業單位、廠醫廠護、職安管理員、各級主管瞭解身心健康保 護工作之職責,做好職場職場暴力預防工作,確保員工身心健康,進而提高營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