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已於100年1月26日經立法通過總統明令公布,預計於102年1月1日施行。依據新法規定,除保險對象要多繳補充保費外,雇主也要加收補充保費。舉凡:員工超過4倍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皆有最新計收保費的規定。 本課程從法律的觀點切入,配合案例解析,快速瞭解法令的規範及其對企業的影響、進而協助企業研擬具體的因應對策。這是一場企業經營必備的學習饗宴,也是所有職場工作人必須正視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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