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工作應該是一種成就感的滿足和快樂的追尋,同時又能創造收入和財富,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又能從中獲取金錢的報酬,那才是人生奮鬥的目標。
老闆會找什麼樣的員工,自動自發的員工是必然的特質,因為主動代表創造,創造代表興趣和追尋成就。只等待老闆發號施令的員工不會是好員工,這類員工通常不是沒什麼想法就是志不在此,只是為了五斗米而已,大概只能做做庶務,恐怕成不了大器。
我喜歡記者這份工作,記者工作要主動出擊,主動才能採訪到好新聞。新聞隨時發生,不定地點,沒什麼規則可尋,所以記者這份工作充滿挑戰,也相對容易受到挫折。它不是份坐辦公室的工作,也不應該等待別人發號施令,是份具備很大創造空間的工作。
做了十多年的記者,採訪過大大小小的新聞,國內國外都有,這份工作讓我累積超越一般人的表達能力,無論是文字或是口述的能力,都因為這份工作而有所增長和磨練,同時讓我培養了觀察和判斷的邏輯思考能力,比一般人更能深入及多元地想事情,而這些能力讓我有了記者後的工作發展,包括:電視評論、演講和主持。
想,如果你一輩子只做一些沒興趣的事,也不想培養和發展些什麼有興趣的事,那麼活著有什麼意義?只是為了過日子?賺點錢可說是剛剛好過日子,人生也沒太大的希望,每天見到老闆就好像見到仇人似的,下了班就回家,回了家之後就上班,永遠兩點一線,這樣的人生到底為了什麼?請你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