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要找甚麼樣的工作、做甚麼工作才好呢?
⑴要做自己有興趣的工作。
⑵要做自己最擅長的工作。
⑶要做能夠「利他」的工作。
統一企業創辦人高清愿先生曾說:「只要有興趣,再難的事,也不會覺得苦!」
我剛到華視新聞部上班時,長官曾派給我的工作是~~晚上10點到清晨7點的新聞採訪工作;也就是半夜到早上清晨發生的新聞,都要我和攝影記者去採訪,並在清晨七點的「晨間新聞」播出。
天哪,半夜不能睡覺,要出去跑新聞,你要不要?
但當電視記者,是我的興趣,我就答應了,也開啟我踏入電視新聞、大眾傳播的工作。
我們都要「熱愛工作、享受工作」。
一般的人,都喜歡星期五,因為,快到週末假期了。
但,成功的人,「天天享受工作、天天快樂玩工作」。
所以,找到自己「最喜歡的、最有興趣、最擅長」的工作,而且是「利人、利他」的工作,
那真是,一件最幸福的事啊!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戴晨志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