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熊麻糬專欄】醫師龍抓護理師屁股,護理師該怎麼告醫生?

性騷擾的定義簡單說,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他人感到不舒 服,覺得被冒犯或侮辱,甚至影響到他人正常生活之進行,或損害人格尊嚴,都算是性騷擾,如果性騷擾行為發生於上班時間,稱為「職場性騷擾」,如果是校園內的教職員工學生和另一方為學生之間有性騷 擾行為則為「校園性騷擾」,其他則為「一般性騷擾」。

 

 

 

 

猥褻和性騷擾差在哪?

猥褻的定義,一般來說實務見解,只要是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之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的性慾,屬性侵害之犯意。

性騷擾則是指帶有性暗示之動作,具有調戲之含意,讓人有不舒服的感覺,行為人具有調戲被害人之意,來滿足調戲對方之目的,為性騷擾之犯意。

 

強制猥褻與性騷擾兩者犯罪行為及犯罪方法差在哪呢?

強制猥褻行為必須是非性交行為、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之行為,至於性騷擾是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身體隱私處之行為。

強制猥褻定義是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行為程度較強,方法未設限。

性騷擾主要是乘人不及抗拒而為之。行為程度較輕,且使用之手段有設限。

犯罪方法之差異,一個是趁人不備,另一個則是用強制的手段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

 

若被摸屁股或抓屁股,我該怎麼告醫生呢?又該告什麼呢?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此為性騷擾的刑罰規定,一般稱為性騷擾罪或強制觸摸罪。

刑法第 224 條 (強制猥褻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來說醫生對護理師摸屁股的行為,屬於偷襲式、觸摸時間短,被害人根本來不及反應的狀態下,則屬於性騷擾而非強制猥褻,但如果時間過長,且以直接或間接的強制力,讓被害人難以反抗時,則屬強制猥褻。

至於醫生究意是想性騷擾或滿足自己性慾,主觀意圖不易判斷,以上都是以客觀情節判斷。

 

遭受性騷擾或猥褻時,該如何自救呢?

可向這些單位求助喔!單位求助?

1.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或警察報案專線110。

2.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性騷擾防治法)

3.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

4.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場性騷擾 *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文/Mr.熊麻糬授權刊登

本月特輯
  • 我有企業內訓需求
  • 網站使用滿意度調查
活動行事曆
<
2024年4月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  
  •  
財團法人創新智庫暨企業大學基金會 © 2012
電話: (02)276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