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 1 月 1 日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一例一休新修條文全面施 行將屆滿一年,107 年 1 月一例一休部分條文再修法,包括四 不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 費率不變,以及四彈性-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 特休運用彈性之施行,企業有必要及早備妥因應對策。 本課程將由前臺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黃文鐘(竑鈞)老師逐一 講授此次再修法條文重點、處理原則、勞檢事項、備妥相關文 件、舉行勞資會議及檢舉申訴處理等實務對策,協助企業經營 管理者及 HR 做好各項因應措施,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