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疫苗接種假」有譜!勞動部建議:比照「防疫隔離假」

「疫苗接種假」有譜!勞動部建議:比照「防疫隔離假」-HR

▲新冠疫苗接種範圍即將擴大,「疫苗接種假」的討論再次浮上檯面。圖片來源:CCNULL,CC Licensed。

文/徐子捷

台灣將擴大疫苗施打範圍,「疫苗接種假」再掀討論

台灣從 3 月 22 日開始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至今總接種人數接近 1 萬 9 千人。而為加速接種進度,衛福部長陳時中在昨天(7日)記者會上宣布,12 日起開放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接種計畫所列第二、三類實施對象接種 COVID-19 疫苗。

隨著疫苗接種擴大範圍,先前就有討論聲音的「疫苗接種假」再次浮上檯面。

因韓國、日本在開放疫苗施打時,就頒布「疫苗接種假」鼓勵民眾施打。針對此事,在昨天(7日)的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因應民眾施打新冠疫苗恐出現身體不適而請假,勞動部 3 月底時已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向衛福部提出建議,並把「疫苗接種假」相關措施轉交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盼 CDC 比照「防疫隔離假」辦理,雇主不得拒絕、不得扣全勤、不得對勞工請假做出不利對待。

此外,若是有家屬因接種疫苗後感到不適,需勞工休假照顧時,也可採現行家庭照顧假或特休假辦理。

然而, 目前接種疫苗非採強制性,勞工是否接種屬個人意願,政府與公司皆無法強迫,因此若採取「防疫隔離假」辦理,也不會強制雇主應付薪資。 

不過,勞工若請了「疫苗接種假」,仍會出現部分損失,因此據《聯合新聞》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建議疾管署可參考防疫補償,給予鼓勵性措施。

「疫苗接種假」有譜!但有無薪水、政府補償皆未定

目前有關「疫苗接種假」的事項都尚未定案,包含企業是否要給薪、政府是否對勞工給予適當補償,以及若公司要求員工出差至疫情嚴重地區時,是否應依據《民法》第483-1條,基於雇主安全保護義務,提供勞工有薪疫苗接種假等。在台灣疫情相對於世界穩定的狀況下,除了要先提升疫苗施打率外,關於「疫苗接種假」的必要性也恐怕會讓各大部會傷透腦筋。

 

文章出處:HR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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