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近 1/2 台灣人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終於送出行政院了!草案懶人包、六大重點全幫你整理好了。圖片來源:勞動部懶人包。
文/徐子捷
先前引起資方、勞方大動作關注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今天(25日)終於在行政院會中通過了,接下來將送往立法院進行三讀。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在會後記者會中提到,蘇貞昌院長表示,再過一個月就是五一勞動節,通過職災保險法草案盼能送給勞工朋友一個禮物。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除將原依附在《勞工保險條例》的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也把原先勞保沒有涵蓋的 4 人以下微型公司納入投保對象。對此,勞動部估計將有 33 萬名勞工、1,700 多個家庭能夠受惠。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共分 6 章、109條。據勞動部新聞稿,以下6點為此次修法重點:
(一) 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其保險效力自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勞工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保險人將於保險給付範圍內,命雇主繳回給付金額。
(二)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職業勞工,仍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
(三) 受僱自然人雇主之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並規劃簡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為其加保。
授權訂定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規劃為72,800 元,涵蓋 9 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下限定為基本工資,提供職災勞工適足之基本保障。
(一)增進並充實各項給付內容,如擴大醫療給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水準,失能與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一定比率計算給付金額,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
(二)不同保險事故,同時符合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年金條件時,採併領,職業災害保險年金減額發給。
(一)於年度應收保費 20%範圍內提撥經費支應,成立財團法人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
(二)明定重建業務範疇及個案管理服務機制,整合相關重建資源,以提供職業災害勞工適切之重建措施。
(三)提供職能復健服務,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復工;另為提升勞資雙方參與之誘因,發給勞工職能復健津貼,及提供雇主獎勵措施。
(四)提供從事特定有害作業之勞工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並針對已離職勞工提供健康追蹤檢查。
由認可之醫療機構辦理職業病通報,以提升職業病發現率;並調整職業病鑑定為中央單軌一級制,及保險人審核給付案件認有必要者,得申請鑑定。
(一)提供於保險有效期間從事特定有害作業,於退保後確診罹患職業病者之失能或死亡津貼。
(二)被保險人之輔助器具補助、照護補助,及未參加本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被保險人之職業災害勞工相關補助。
(三)明定雇主與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之續保、資遣費、退休金或離職金,與傷病假等權益。
簡單來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除了將職災給付提升外,也使全體勞工自到職日起就能擁有保障;另外對雇主來說,只要付出小保費就能讓勞工得到大保障,打造勞資雙贏的就業環境!
文章出處:HR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