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洪家手作」涉嫌出售無牌生產的三文治造成最少27人食物中毒事件,台灣知名三文治商戶「洪瑞珍」公司表示,香港的「洪家手作」與洪瑞珍完全無關。台灣「洪瑞珍」公司表示,「洪家手作」長期在台灣與海外市場,企圖以商標,美術視覺,文案,以混淆方式企圖讓消費誤以為洪家手作就是洪瑞珍一事,長期以來造成洪瑞珍無數困擾。
●商標權的一般侵害
商標權的侵害行為指的是《商標法》第68條的行為。
首先,行為人應該有商標的使用行為,其次,所使用的標誌應該相同或類似,並使用於「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於一定情況下尚須滿足「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的要件。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的立法目的,都在維護交易秩序,因此商標法侵害行為自應是用公平法的規範。如果商標使用有 #攀附他人商譽 或 #高度抄襲 的方式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等不符合商業競爭倫理的不公平競爭行為,亦屬於公平法第25條的範疇。
●本案我國智財法院尚未做出判決
洪瑞珍公司主張「洪家手作」使用「洪家手作」、「洪瑞珍二代概念店」、「洪瑞珍第二代女兒創立」、「洪家手作三明治」、「洪瑞珍二代店」、「洪家三明治手作坊」、「洪瑞珍」等文字及三明治圖樣於商品、包裝、廣告上,侵害商標權。且使用前開眾商標之行為,致消費者有混淆誤認之虞,顯已侵害商標權,更有違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大家怎麼看呢?「洪家手作」有侵害「洪瑞珍」公司的商標嗎?
兩家公司確實都是在做食品業,屬於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使用的名稱確實也相似,至於商標圖的部分礙於新聞中沒有提供,就不多做評論了。
但說真的,如果沒有認真注意,小編自己應該也分不太清楚兩家店的差異吧!
剩下的就讓我們靜待司法判決吧!
●https://hk.news.yahoo.com/%E5%8F%B0%E7%81%A3-%E6%B4%AA%E7%9…
文章出處:生活法律便利貼
圖片來源:洪瑞珍三明治-創始店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