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IR全名是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是一種創業補助,更精準的說,是一種產業補助。既然是補助,就代表不需要償還。此外顧名思義,”小型企業創新研發”就代表
小型企業(身份)、創新(性質)、研發(目的),於是衍生出一些問題。
政府SBIR補助的主要目的?SBIR補助給哪些人?SBIR申請資格?有哪些補助?什麼時間點可以申請?可以補助多少?如何申請SBIR?申請難易度?通過率?補助比例?
SBIR是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提供,所以本質上是協助中小企業進行創新研發。而中小企業佔台灣廠商家數比大致到99%。從業人員也有64%。因此,政府編列大筆預算,也是為了協助創新研發,加速提升產業競爭力。
在理解SBIR的目的之後,回到第一個問題,誰可以申請?資格是什麼?
SBIR不是專屬創業者的補助,而是準確地提供給中小企業或是幾家中小企業組成的聯盟補助的計畫。 因此,中小企業及中小企業聯盟為第一要件。第二要件,“我國”。不單指的是企業,也指的是區域。這表示計劃的執行地需在我國管轄區域。也不可以是外國公司在台灣的分公司。
ㄧ、中小企業 – 依法登記成立。
二、中小企業研發聯盟 – 3家(含)以上成員合作
SBIR創新研發 ,不是單純研發工業技術。需知,台灣產業是由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級產業所組成。即使第二級產業的產值與技術都高,但第三級產業從業人員依舊佔有64%。因此SBIR創新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兩個分類。
1.創新技術:
與技術相關之「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且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範圍之產業技術。
2.創新服務:
有助於產業發展之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
透過科技之整合、創新運用、服務創新,驅動經營模式與產業價值活動。
整合與運用相關技術,建構或展現具科技含量、智慧價值之創意設計或數位內容。
確認計畫內容的屬性,會直接影響計畫的架構與走向。這也會決定你的計畫是否能順利取得補助。請確認執行的主目標。
確認好計畫屬性之後,要開始討論SBIR申請階段 。我們先分類A創新技術、B創新服務。申請階段分為「A先期研究/B先期規劃」(Phase 1)、「A研究開發/B細部計畫」(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這三個階段會直接決定費用高低。
Phase 1、Phase 2,在申請時,一般會考量成熟度。如果技術或是服務的成熟度不足,貿然申請Phase 2,很容易被打回票,或是退回重新申請Phase 1。所以如果要直接挑戰Phase 2,請確認是有辦法做量產或是能完整提供服務。
SBIR補助金額 ,是所有內容中,最讓人期待的。我們常聽到上限是500萬、5000萬! 這些都對,但是都是不同階段與計畫長度。請依據表單,考量成熟度及執行可能性。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資料。通過率是一般是46%。其中每間平均補助123萬。也就是說,平均每個計畫是346萬的規模,其中政府補助35%。
SBIR計畫 ,通過之後當然讓人興奮。但是更頭痛的事要如何執行。一般來說。我們在編撰時,會強烈要求計畫是否能執行完成。這關係到後續費用核銷的程度。
當我用“程度”,來描述核銷時,你就要明白,如果SBIR的計畫並沒有辦法完整提供KPI的要求,是會被減價驗收的。這在每項商業活動與政府商業活動是一樣的。所以切記,當你編寫計畫以及設計檢核點時,務必要將目標,依據SMART原則做產出。
在 SBIR計劃內的管理,會依據會計原則檢核。比如說;
這類常見的計畫管理的邏輯不可不慎,尤其輔導顧問,僅服務到申請費用完成。收集發票、寫會計帳本等庶務,還是會回到公司會計身上。
文章來源:符號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