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7

【戴晨志】想成功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

文 / 戴晨志
 
當我在擔任世新大學系主任時,有一個星期日早上,我到辦公室去準備校外演講的資料,並抽空找個空教室,練習一下演講。
 
當我到達辦公室旁的教室時,我發現,這教室門窗緊閉,而且,有人在裡面講話;我站在外頭仔細聽了一陣子,判斷是只有一個人在說話。
 
我敲了敲教室門,一學生來開門;他一開口,就笑笑地對我說:「主任好!」
我問他:「你在幹什麼?」因為,星期日早上是沒有課的。
 
這學生靦腆地回答我:「主任,我在練習演講啦!下星期,我要參加校外的演講比賽,我必須利用時間,加緊練習……」
 
噢,沒想到,這小子竟然來跟我「搶教室」,關起門,獨自在裡頭練習,害得我不敢和他在同一間教室裡練習演講。但是,我很開心、也很欣慰,因為我看到這名學生,就像看到「年輕時候的我」--我總是找個空教室、空操場、司令台,自我訓練演講。
 
我一個人,靜靜地,為了每一次的演講比賽,專心準備,用心練習。我在藝專的操場、台大運動場,或是台北新公園(二二八紀念公園)的音樂台,獨自地站在台上,反覆地練習。
 
在大學要學什麼?除了學知識之外,更要學「積極行動力」。
因為,「行動力」比「死知識」更珍貴、更重要啊!空有知識,卻不去實踐、去履行、去表現,又有什麼用呢?
「專心做好一件事,才能立足於市場!」
「專心做好一件事,才能成就大事!」
 
人,就是要專心、專注,做好自己最棒、最強的事,才能把自己推銷出去。有人敢在籃球場上練英語,有人專找空教室、司令台練演講。
只有做出成績與成就,才能「被看見、被賞識」。
您知道嗎--「別人沒有認識我們的義務,但我們有自我推銷的權利啊!」
 
成就,不會造訪懶惰的人。
希望、力量與成功,就奠基在每天積極不懈的實踐之中呀!
我們必須「善用時間做鮮事,不要天天看電視。」
 
◎本文轉載自戴晨志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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